一、必备评价项目1.光伏发电站接入电网方式应符合电网公司接入系统的批复文件。
2.光伏电站应与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3.光伏发电站和并网点设备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接地网的接地阻抗实测值满足设计要求变电站防雷保护范围应满足要求∶110kV及以上升压站跨步电压接触电势测试合格。
4.变电站高压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组合电器交接试验项目应齐全,试验结果应合格,变压器(含电抗器、消弧线圈)交接试验项目应齐全,试验结果应合格。
5.高压配电装置的外绝缘爬电比距和电气安全距离应满足安装点的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海拔)要求。
6.通过35kV及以上并网的光伏电站,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用电网连接的光伏电站应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和高电压穿越能力、一次调频能力、动态无功补偿能力。通过380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以及通过10(6)k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站,其逆变器应具备快速检测孤岛且立即断开与电网连接的能力,防孤岛保护动作时间不大于2s。
7.光伏发电站接入的公共连接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规程要求,电压偏差、电压波动、闪变和谐波在规定的范围内。光伏电站运行频率在规程要求的偏离范围内,能够正常运行。
8.与电网直接连接的一次设备的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应满足相关的技术规程以及反措的要求,选型应当与电网要求匹配,并能正常投入运行。
9.继电保护定值应当执行定值通知单制度并与定值单相符。并网点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电网调度机构编制的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且每年应依据电网短路电流的变化进行校核或修订。与电网保护配合的光伏电站内的保护定值须满足电网配合的要求。
10.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且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11.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配置及蓄电池组的放电容量应符合相关规程的技术要求。
12.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电源应安全可靠,站控层采用不间断电源(UPS)系统供电。
13.低/高电压穿越与低/高电压保护定值配合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14.电站正式并网前,调度自动化相关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应满足当地调度部门及调度自动化的相关技术要求。设备应包括∶远动终端、电能计量装置、有功/无功功率控制系统、光伏功率预测系统、电力调度数据接入设备和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
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电站,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用电网连接的光伏电站应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主要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对发电站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监控
②应满足调度自动化要求,完成遥测、遥信、遥控、遥调等远动功能3.电气参数的实时监测,也可以根据需要实现其他电气设备的监控操作。
通过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大型光伏电站应装设同步相量测量单元(PMU)。
15.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16.存在次/超同步振荡风险的光伏电站应具备次/超同步振荡风险研究报告,加装次/超同步振荡监测及保护装置,并采取有效抑制措施。
17.新投运光伏电站应在整站投运6个月内根据相关试验标准要求,组织具有电网调度机构技术管理要求资质的电力试验单位完成:
①有功/无功功率(AGC/AVC)控制能力测试;②电能质量测试;③高/低电压穿越能力验证;④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⑤一次调频试验。
18.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①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②应具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和管理制度。
③有权接受调度命令的值班人员,应经过调度管理规程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电气一次设备评价项目
1.光伏组件、直流汇流箱制造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应完整齐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2.直流汇流箱应配置防雷保护(防止过电压)设施。
3.光伏组件安装应满足光伏发电站设计和施工标准规范要求,同一光伏组件串中各光伏组件的电性能参数应保持一致。支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强度,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变形。
4.检查光伏组件热斑、隐裂、弯曲、损伤及破碎问题;检查光伏组件接线、汇流箱绝缘、接地安全性问题;检查内部断路器是否有异常熔断、未接通问题。
5.直流汇流箱应具备电流、电压监测功能、数据通信功能和防逆流功能。
6.逆变器制造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应完整齐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7.逆变器安装于室内时,逆变器室通风系统应完备。逆变器应具有冷却系统,确保逆变器持续正常工作不因温度过高而对逆变器造成损害。
8.逆变器功能:①逆变器应具备有功和无功调节能力,具备一次调频控制功能。(户用电站除外);② 应具有电压适应性能力;③ 应具有频率适应性能力;④ 应具备极性误接保护能力;⑤. 应具备直流输入、交流输出过载保护能力;⑥应具备滤波功能;⑦ 应具备反放电保护能力;⑧ 应具备绝缘阻抗和残余电流检测能力;⑨逆变器应具备数据通信功能,通信内容包含逆变器运行状态、故障告警等信息。
9.交流汇流箱应配置防雷保护(防止过电压)设施。
10.变压器交接试验、预防性试验应项目齐全、结果合格。220kV及以上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合格,110kV变压器,当对绝缘有怀疑时,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油浸变压器防火间距应满足规范与设计要求。
11.运行中变压器的温度不应超出规定值,就地及远方测温装置应准确,误差应符合规范要求;测温装置应校验合格。
12.变压器分接开关应动作正常(有载开关及操作机构应无缺陷)、接触良好,测试合格。
13.变压器油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测试,油色谱分析结果合格;油浸变压器的油枕及套管的油位正常,各部位无渗漏现象,35~66kV 的 8MVA 及以上变压器和 110kV及以上变压器油枕中应采用胶囊、隔膜、金属波纹管式等油与空气隔离措施,维护情况良好;强迫油循环变压器冷却装置的电源设置符合规程要求、冷却系统运行正常。